2017年1-4月份全國房地產開發(fā)投資和銷售情況
來源:國家統(tǒng)計局發(fā)布 時間:2017-05-15
一、房地產開發(fā)投資完成情況
2017年1-4月份,全國房地產開發(fā)投資27732億元,同比名義增長9.3%,增速比1-3月份提高0.2個百分點。其中,住宅投資18671億元,增長10.6%,增速回落0.6個百分點。住宅投資占房地產開發(fā)投資的比重為67.3%。
1-4月份,東部地區(qū)房地產開發(fā)投資15437億元,同比增長8.7%,增速與1-3月份持平;中部地區(qū)投資5755億元,增長16.8%,增速提高1.9個百分點;西部地區(qū)投資5794億元,增長7.7%,增速提高0.2個百分點;東北地區(qū)投資747億元,下降13.7%,降幅擴大4.9個百分點。
1-4月份,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房屋施工面積654054萬平方米,同比增長3.1%,增速與1-3月份持平。其中,住宅施工面積445657萬平方米,增長2.5%。房屋新開工面積48240萬平方米,增長11.1%,增速回落0.5個百分點。其中,住宅新開工面積34800萬平方米,增長17.5%。房屋竣工面積28174萬平方米,增長10.6%,增速回落4.5個百分點。其中,住宅竣工面積20109萬平方米,增長8.0%。
1-4月份,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土地購置面積5528萬平方米,同比增長8.1%,增速比1-3月份提高2.4個百分點;土地成交價款2104億元,增長34.2%,增速提高17.5個百分點。
二、商品房銷售和待售情況
1-4月份,商品房銷售面積41655萬平方米,同比增長15.7%,增速比1-3月份回落3.8個百分點。其中,住宅銷售面積增長13.0%,辦公樓銷售面積增長49.3%,商業(yè)營業(yè)用房銷售面積增長30.6%。商品房銷售額33223億元,增長20.1%,增速回落5個百分點。其中,住宅銷售額增長16.1%,辦公樓銷售額增長50.4%,商業(yè)營業(yè)用房銷售額增長41.4%。
1-4月份,東部地區(qū)商品房銷售面積19259萬平方米,同比增長9.3%,增速比1-3月份回落4個百分點;銷售額20122億元,增長12.7%,增速回落5.9個百分點。中部地區(qū)商品房銷售面積10218萬平方米,增長18.9%,增速回落7.5個百分點;銷售額5993億元,增長28.5%,增速回落8.8個百分點。西部地區(qū)商品房銷售面積10613萬平方米,增長25.1%,增速與1-3月份持平;銷售額6120億元,增長40.8%,增速提高1.9個百分點。東北地區(qū)商品房銷售面積1565萬平方米,增長19.6%,增速回落1.3個百分點;銷售額988億元,增長24.1%,增速回落0.9個百分點。
4月末,商品房待售面積67469萬平方米,比3月末減少1341萬平方米。其中,住宅待售面積減少1300萬平方米,辦公樓待售面積減少32萬平方米,商業(yè)營業(yè)用房待售面積減少5萬平方米。
三、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到位資金情況
1-4月份,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到位資金47221億元,同比增長11.4%,增速比1-3月份回落0.1個百分點。其中,國內貸款8774億元,增長17.0%;利用外資74億元,增長115.3%;自籌資金14217億元,下降4.7%;其他資金24156億元,增長21.3%。在其他資金中,定金及預收款13842億元,增長21.7%;個人按揭貸款7662億元,增長14.5%。
四、房地產開發(fā)景氣指數(shù)
4月份,房地產開發(fā)景氣指數(shù)(簡稱“國房景氣指數(shù)”)為101.23,比3月份提高0.10點。
表1 2017年1-4月全國房地產開發(fā)和銷售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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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標 |
絕對量 |
比上年增長(%) |
房地產開發(fā)投資(億元) |
27732 |
9.3 |
其中:住宅 |
18671 |
10.6 |
辦公樓 |
1736 |
1.1 |
商業(yè)營業(yè)用房 |
4222 |
7.8 |
房屋施工面積(萬平方米) |
654054 |
3.1 |
其中:住宅 |
445657 |
2.5 |
辦公樓 |
31373 |
3.9 |
商業(yè)營業(yè)用房 |
91289 |
3.6 |
房屋新開工面積(萬平方米) |
48240 |
11.1 |
其中:住宅 |
34800 |
17.5 |
辦公樓 |
1709 |
-8.3 |
商業(yè)營業(yè)用房 |
5673 |
-3.6 |
房屋竣工面積(萬平方米) |
28174 |
10.6 |
其中:住宅 |
20109 |
8.0 |
辦公樓 |
1117 |
27.5 |
商業(yè)營業(yè)用房 |
3625 |
20.5 |
土地購置面積(萬平方米) |
5528 |
8.1 |
土地成交價款(億元) |
2104 |
34.2 |
商品房銷售面積(萬平方米) |
41655 |
15.7 |
其中:住宅 |
36525 |
13.0 |
辦公樓 |
1128 |
49.3 |
商業(yè)營業(yè)用房 |
2642 |
30.6 |
商品房銷售額(億元) |
33223 |
20.1 |
其中:住宅 |
27951 |
16.1 |
辦公樓 |
1652 |
50.4 |
商業(yè)營業(yè)用房 |
2882 |
41.4 |
商品房待售面積(萬平方米) |
67469 |
-7.2 |
其中:住宅 |
37782 |
-16.2 |
辦公樓 |
3756 |
9.3 |
商業(yè)營業(yè)用房 |
16010 |
5.9 |
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到位資金(億元) |
47221 |
11.4 |
其中:國內貸款 |
8774 |
17.0 |
利用外資 |
74 |
115.3 |
自籌資金 |
14217 |
-4.7 |
其他資金 |
24156 |
21.3 |
其中:定金及預收款 |
13842 |
21.7 |
個人按揭貸款 |
7662 |
14.5 |
表2 2017年1-4月份東中西部地區(qū)房地產開發(fā)投資情況 |
||||
地 區(qū) |
投資額 |
|
同比增長 |
|
住 宅 |
住 宅 |
|||
全國總計 |
27732 |
18671 |
9.3 |
10.6 |
東部地區(qū) |
15437 |
10434 |
8.7 |
10.4 |
中部地區(qū) |
5755 |
4003 |
16.8 |
16.2 |
西部地區(qū) |
5794 |
3704 |
7.7 |
10.0 |
表3 2017年1-4月份東中西部地區(qū)房地產銷售情況 |
||||
地 區(qū) |
商品房銷售面積 |
商品房銷售額 |
||
絕對數(shù) |
同比增長 |
絕對數(shù) |
同比增長 |
|
全國總計 |
41655 |
15.7 |
33223 |
20.1 |
東部地區(qū) |
19259 |
9.3 |
20122 |
12.7 |
中部地區(qū) |
10218 |
18.9 |
5993 |
28.5 |
西部地區(qū) |
10613 |
25.1 |
6120 |
40.8 |
附注
1.指標解釋
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本年完成投資:指報告期內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設工程、土地開發(fā)工程的投資額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購置費等的投資。該指標是按照形象進度原則統(tǒng)計累計數(shù)據(jù)。
商品房銷售面積:指報告期內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總面積(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合同中所確認的建筑面積)。該指標是累計數(shù)據(jù)。
商品房銷售額:指報告期內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總價款(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合同中所確認的合同總價)。該指標與商品房銷售面積同口徑,也是累計數(shù)據(jù)。
商品房待售面積:指報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積中,尚未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積,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,但不包括報告期已竣工的拆遷還建、統(tǒng)建代建、公共配套建筑、房地產公司自用及周轉房等不可銷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積。
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本年到位資金:指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報告期內實際可用于房地產開發(fā)的各種貨幣資金及來源渠道。具體細分為國內貸款、利用外資、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。該指標是累計數(shù)據(jù)。
房屋施工面積:指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報告期內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積。包括本期新開工的面積、上期跨入本期繼續(xù)施工的房屋面積、上期停緩建在本期恢復施工的房屋面積、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緩建的房屋面積。多層建筑物的施工面積指各層建筑面積之和。
房屋新開工面積:指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報告期內新開工建設的房屋面積,以單位工程為核算對象。不包括在上期開工跨入報告期繼續(xù)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積和上期停緩建而在本期復工的建筑面積。房屋的開工以房屋正式開始破土刨槽(地基處理或打永久樁)的日期為準。房屋新開工面積指整棟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積,不能分割計算。
房屋竣工面積:指報告期內房屋建筑按照設計要求已全部完工,達到住人和使用條件,經驗收鑒定合格或達到竣工驗收標準,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棟房屋建筑面積的總和。
土地購置面積:指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在本年內通過各種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面積。
土地成交價款:指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進行土地使用權交易活動的最終金額。在土地一級市場,是指土地最后的劃撥款、“招拍掛”價格和出讓價;在土地二級市場是指土地轉讓、出租、抵押等最后確定的合同價格。土地成交價款與土地購置面積同口徑,可以計算土地的平均購置價格。
2.統(tǒng)計范圍
全部房地產開發(fā)經營法人單位。
3.調查方式
按月(1月份除外)進行全面調查。
4.全國房地產開發(fā)景氣指數(shù)簡要說明
全國房地產開發(fā)景氣指數(shù)遵循經濟周期波動的理論,以景氣循環(huán)理論與景氣循環(huán)分析方法為依據(jù),運用時間序列、多元統(tǒng)計、計量經濟分析方法,以房地產開發(fā)投資為基準指標,選取了房地產投資、資金、面積、銷售有關指標,剔除季節(jié)因素和隨機因素的影響,采用增長率循環(huán)方法編制而成。國房景氣指數(shù)選擇2000年為基年,將其增長水平定為100。通常情況下,國房景氣指數(shù)100點是最合適的水平,95至105點之間為適度水平,95以下為較低水平,105以上為偏高水平。
5.東、中、西部地區(qū)劃分
東部地區(qū)包括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上海、江蘇、浙江、福建、山東、廣東、海南10個?。ㄊ校?;中部地區(qū)包括山西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6個省;西部地區(qū)包括內蒙古、廣西、重慶、四川、貴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陜西、甘肅、青海、寧夏、新疆12個?。ㄊ?、自治區(qū));東北地區(qū)包括遼寧、吉林、黑龍江3個省。